■編輯部
Q1.
什麼是「安寧共同照護」服務?
答:是為使末期病人於非安寧病房亦能接受安寧緩和照顧所發展出來的照顧模式。係由安寧緩和醫療照護團隊協助原診治醫療團隊共同照護癌症末期病人,並提供末期病人及家屬安寧療護相關諮詢之服務。
Q2.
什麼病人適合申請「安寧共同照護」服務?
答:當末期病人出現困難控制的症狀,例如疼痛、呼吸困難、噁心嘔吐、便秘、譫妄、臨終躁動、腫瘤潰瘍傷口、淋巴水腫等,極需協助評估及處理時。
當末期病人或其家屬出現憂鬱、焦慮、死亡與瀕死調適等心理社會問題時;或亟需協助對自我生命意義與價值之認同與追尋時。
當需要專人協助病人或其家屬針對癌末診斷及預後之病情告知,及病情告知後之情緒支持與心理調適;或需專人協助病人或其家屬協助治療照護模式決策,例如增進對安寧緩和醫療照護之瞭解,簽署「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意願書/同意書」之權益,善終準備及臨終照顧場所之決定時。
原則上,只要負責原病人照護的主治醫師認定為末期病人即符合收案條件,可以申請「安寧共同照護」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