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教授/趙可式
阿雄的母親給某大醫院院長寫了封信,摘要如下:「本人12歲的兒子阿雄罹患血癌,我們不願讓他小小心靈受創,但醫師直接告知病情,導致他不吃飯,不說話,吵著回家。我們事先請醫師不要在病人面前提起病況,醫師卻說遲早都得讓病人知道。此話打擊病人心情和治療意願。希望貴院對病情告知這種重要議題,醫療人員有更妥善的處理!」
思考利弊 病人福祉優先
上述實例在醫院中屢見不鮮,華人文化對病情告知普遍存有迷思,怎麼做比較好?
迷思1:對重病病人病情告知,台灣或華人文化採隱瞞,歐美文化則採開放性溝通。
正確觀念:告知重病病人病情,答案並非以東西方文化不同或「是」與「非」那麼簡單,必須思考利弊得失。例如上述12歲小孩或較易緊張的長輩,不一定非得立刻告知,治療後病人自然會知道,尤其現在各大醫院皆為專科性治療,病人進入癌症中心或腫瘤科門診,那時已不可能隱瞞。
成人病患因必須歷經超音波、電腦斷層攝影、正子攝影、切片等檢查過程才能確立診斷,本人一定會漸漸明白。
「太魯莽的告知」與「欺騙到底」,皆非明智之舉,應以病人最大福祉為考量,與病人家屬充分溝通後決定。上述案例醫師未徵得家屬同意,逕自告知小病人病情,值得商榷。
醫病溝通 協助完成心願
迷思2:「死亡」是禁忌話題,若病人進入末期或臨終期,不可告知病人,以免造成威脅及壓力。
正確觀念:現代研究及臨床經驗顯示,只要病人意識清楚,疾病的軌跡漸漸走下坡,病人就會有「臨死覺知」,他比醫護人員或家屬更明白自己病況,因身體發出訊息,讓他體會自己不久人世。在我的經驗中,有著「臨死覺知」的最年幼病人,只有6歲。
此時反過來問:「他(病人)要告訴我什麼?」而非「我要告訴他(病人)什麼?」。此時病情告知重點不在病名、檢查報告、健康狀況預估等,而是病人的心願、交代、醫療決策,才是最重要的溝通主題。將自主權歸還給病人,有充分機會讓病人完遂心願,並與親友四道人生―道謝、道歉、道愛、道別,才是最重要的考量。
好好照顧 助他善生善終
迷思3:告知病人患絕症或末期疾病,會打擊其求生意志。
正確觀念:影響病人求生意志的因素,不在他是否知道病情,而是其他許多綜合原因造成,例如:
1.生活品質:生活品質不佳,受苦甚重,常是打擊病人求生意志的最重要原因。
2.家人關愛、悉心照護與支持:若家人表達出一絲不耐煩,就可能造成病人拖累家人的恐懼,影響其求生意志。
3.經濟因素:許多病人會說「我沒有條件再活下去了!」或「我不能把錢花光,使家人日後生活都困難!」病人往往會自我犧牲,為了多留一些錢給家人,通常是令人心痛的愛!
4.人生觀、意義觀及宗教信仰:病人若認為剩下的生命什麼也不能做,無意義拖延時間,或其信仰認為死後是進入另外一個更好的新生命,則可能不會有強烈的求生意志。這並非消極悲觀,反而是正面積極。
臨床上看到一些宗教界大師對生死的態度:不找死,不等死,也不怕死!他們不希望苟延殘喘,卻希望有意義地活到最後一刻,親友與醫療團隊需好好照顧他,協助他的善生與善終。
病情告知不只是技術,更是藝術,每位病人及其家庭都不同,醫療人員必須有這樣的藝術修為,才可為病人造福。
編輯部:
1. 本文作者趙可式為前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教授,台灣安寧療護推手。
2. 經「財團法人天主教康泰醫療教育基金會」出版專刊編輯同意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