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安寧緩和病房是提供安樂死的地方?
A:安寧緩和醫療不是安樂死,病人若尋求安樂死,是因為他感覺太痛苦,希望
能早日解脫。安寧緩和醫療希望協助末期病人渡過最後一段安適、有意義、
有品質的生活,而盡一切努力照顧病人,讓他們安樂活到最後一刻,絕不會
不給予醫療行為,而刻意結束病人的生命。(本文參考安寧照顧基金會Q&A)
Q:安寧緩和病房是不是個什麼都不做的地方(如點滴、抽痰、灌食、輸血)?
A:安寧病房強調要減除病人的各種痛苦,因此絕對會運用各種藥物及非藥物方
式來治療病人。凡是從事安寧的醫療人員皆需重新接受嚴謹的安寧醫學、護
理、心理、社會與靈性等專業照護訓練,並且不斷地充實這方面的新知,因
此來到安寧病房的病人是可以受到很好的醫療及各項照顧的。(本文參考安 寧照顧基金會Q&A)
Q:接受安寧緩和照護的病人是不是被醫師放棄的病人?
A:不是!
我們認為每個人的生命都很寶貴,即使是在走到人生終點時,也應該得到良
好的照顧。末期病人和家屬所需要的並非侵入性且增加痛苦的治潦,也不是
放棄不理會,而是尊重他們、協助減輕痛苦、照顧他們,讓病人能擁有生命
的尊嚴及完成心願,安然逝去;家屬也能勇敢地渡過哀傷,重新展開自己的 人生,這就是安寧緩和醫療的終極目標。(本文參考安寧照顧基金會Q&A)
Q:目前健保體制下安寧病房的進住條件為何?
答:目前健保安寧緩和醫療制度將安寧病房定位急性病房,進住病人應符合下列條件:
1.病人或家屬同意接受安寧緩和醫療,並簽署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必要條件)。
2.符合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得接受安寧緩和醫療照護之末期病人(必要條件)
3.符合下列任一疾病之病人
(1).癌症末期病人:
①確定病人對各種治癒性治療效果不佳(必要條件)。
②居家照護無法提供進一步之症狀改善而轉介時。
③病情急劇轉變造成病人極大不適時。
(2).末期運動神經元病人
(3).主要診斷為下列疾病,且已進入末期狀態者:
①失智症 ②其他腦變質 ③心臟衰竭 ④慢性氣道阻塞,他處未歸類者 ⑤肺部其他疾病 ⑥慢性肝病及肝硬化 ⑦急性腎衰竭,未明示者 ⑧慢性腎衰竭及腎衰竭,未明示者 ⑨末期骨髓增生不良症候群(Myelodysplastic syndromes,MDS) ⑩末期衰弱老人
(4).符合病人自主權利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五款所列臨床條件
者。
(5).罕見疾病或其他預估生命受限者。
(註:末期病人之定義,及進住安寧病房之詳細標準,請參考健保署之公告)
「你是重要的,因為你是你,你一直活到最後一刻,仍然是那麼重要,我們會盡一切努力,幫助你安祥逝去,但也盡一切努力,讓你活到最後一刻。」──桑德絲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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