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5日 星期六

「我的生命,我做主」-「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簡述

 –家庭醫學科 主治醫師 楊博欽

    您可曾想過,如果有一天罹患重病,生命即將走到終點;您可曾想過,如果有一天嚴重腦傷,不再可能恢復意識,需要用管路及機器才能維持生命;您可曾想過,在上述情況下,想要的是什麼樣的醫療處置、什麼樣的生活品質?當那一刻即將到來,想用什麼樣的方式和這個世界道別?身處在現代的我們,很幸運地有「病人自主權利法」保障我們的權利與想法。 


    「病人自主權利法」已於2019年1月6日正式施行。其保障了病人了解病情的權利,以及選擇與決定醫療選項之權利。具完全行為能力之意願人,可藉由「預立醫療照護諮商 (Advance Care Planning, ACP) 」,來簽屬「預立醫療決定(Advance Decision, AD)」,自己決定在嚴重疾病時的醫療照護內容。


    進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前,需先思考自己的生命價值觀,確認身分符合意願人之條件,並向醫療機構提出預約。「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之參與成員除了意願人本人,也需有二等親內親屬至少一位,以及醫療委任代理人(若有指定)之出席。若欲當場完成「預立醫療決定」之簽署,則需至少有兩位見證人(二等親內親屬可為其中一位,且醫療委任代理人不能為其中一位)一同出席,若無法當場完成「預立醫療決定」,亦可帶回簽屬後攜回醫療院所完成上傳。


    「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約需一至二個小時。臺北榮民總醫院的「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團隊成員包含醫師、護理師、臨床心理師及社會工作師,皆具有非常豐富的經驗與耐心。從來電預約那刻起,親切的行政助理便會仔細說明相關的流程與規定。在諮商過程中,團隊將會詳細說明「病人自主權利法」中所規定可以拒絕特殊醫療的五種臨床條件,以及充分解釋醫療照護方式的選擇(包含維持生命治療、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及醫療照護意願與決定中的四個選項。也會說明需要指定醫療委任代理人的情形,以及「預立醫療決定」如何啟動。在諮商過程中,有任何的疑問都可以提出,諮商團隊成員將會與您討論並且詳盡地回答您的疑惑,「不怕您問,只怕您不問」,目的就是確保您真正了解「預立醫療決定」的內容,完成符合自己想法與意願的「預立醫療決定」。


    完成「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後,不論是否當場完成「預立醫療決定」,皆需經公證人公證或兩位見證人見證,並由醫療機構核章後掃描上傳才會生效,並註記於健保卡中。若諮商後發現「預立醫療決定」不符合自己需求,也可以選擇不簽屬。未來如果意願人的想法有所改變,也可以撤回或變更自己的「預立醫療決定」。


    藉由「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來簽屬「預立醫療決定」是非常嚴謹而審慎的過程。「我的生命,我做主」,希望您我都能停下腳步,好好思考自己在生命末期所想要的醫療照護方式,並充分和關心自己的人溝通討論,簽下完全符合自己想法與意願的「預立醫療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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