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5日 星期三

「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新版公告

■編輯部


  衛生福利部於2013515日公告修正「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不施行心肺復甦同意書」、「不施行維生醫療同意書」、「醫療委任代理人委任書」及「撤回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聲明書」等五種表單範例予各醫療單位參考,台北榮總於今年8月,民眾版「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內容已確定,即日起開始正式執行。


  當病人已達醫療無效之末期臨終階段,醫病關係卻只圍繞在「要救?要插?要拔?」的急救選項,此時安寧緩和醫療適時的介入,以其專業的訓練將有助於提供建議及紓解困境。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已在台灣推行了20年,於201319日歷經第3次修法,就制度而言更進一步保障人人可尋求善終的權利,其間與過往改變最大的就是:
1. 關係最近的親屬一人簽署同意,即可終止、撤除心肺復甦術或維生醫療。
2. 若病人無預立意願書,也沒指定代理人或最近親屬代為同意時,經安寧緩和醫療照會後,依末期病人最大利益出具醫囑代替之。
  此次修法區分了「安寧緩和醫療」與「心肺復甦術」,並新增「維生醫療」的選擇,當病人在末期臨終時,病人或家屬可自主決定其醫療措施,尤其當病人失去心智能力,病況面臨危急時,更需要醫療人員審慎思辨病人的「最大利益」,維護意願以達善終。
  民眾版意願書將全數置換舊版本,與安寧衛教單張同步放置在北榮原先設定之10個置入口:「中正樓一樓服務台、中正樓一樓社工組、中正樓一樓住院組、中正樓地下一樓癌病中心 (登記處及護理站)、一門診一樓初診掛號櫃檯、一門診一樓癌資中心 (門內之8格置放盒及門外右側靠牆之木架)、二門診一樓服務台、思源樓一樓服
務台)」,提供給民眾多加利用。
※註記:民眾原已簽立之舊版意願書於健保IC卡註記之效力,等同於新版意願書。

台北榮總安寧療護團隊關心您:
1. 民眾將「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填妥後,可於上班時間交台北榮總中正樓一樓服務台代收,並可代為向衛生福利部申請辦理健保IC卡加註事宜。

2. 可利用台北榮總「安寧療護諮詢專線」(02) 7735-1235代為查詢,是否已在健保IC卡完成註記手續。

沒有留言: